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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跑道百米决赛道次安排-六根跑道决赛如何安排道次

wangchaowh 网络通信 2024-03-28 05:17:31 12 0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牙买加选手博尔特是一公认的世界飞人,在男子100m决赛和男子200m决赛中分别以9.63

六跑道百米决赛道次安排-六根跑道决赛如何安排道次
(图片来源互联网,侵删)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牙买加选手博尔特在男子100m决赛和男子200m决赛中,分别以9.69s和19.30s的成绩打

田径径赛比赛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
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

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
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

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

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

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

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

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

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
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

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田径比赛规则

田径运动是由田赛和径赛组成的运动,其中包含有竞走、跑、跳跃、投掷等40多个单项以及由跑、跳、投组成的全能项目。

因此,田径的比赛的规则可细化为田赛规则和径赛规则。

田赛规则—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赛的运动员若超过8人,则取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若第八名有成绩相等者出现,则可允许成绩相等的运动员们再次试跳或掷3次。

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

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

以跳高比赛为例,在进行跳高比赛时会以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

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

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径赛规则—在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

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
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允许继续比赛;
在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在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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